一、审计处工作职责
1.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经、审计法规。
2.制订完善学校的审计规章制度。
3.监督学校教育经费决策方案和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。
4.参与学校重大经济合同及科研项目经费的审签。
5.对学校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修缮工程项目进行审计。
6.对学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。
7.对学校的资产管理、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,并考核其经济效益。
8.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实施审计。
9.参与物资设备采购的招投标及开展对物资设备采购的审计工作。
10.开展对经济活动的审计调查及审计检查,为学校加强管理提供服务。
11.根据工作需要,经学校授权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有关事项进行审计。
12.建立健全审计档案资料,积极提供审计咨询管理服务。
13.加强对审计人员的教育、培训,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。
14.完成上级审计机关和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审计任务。
二、科室工作职责
(一)管理科工作职责
1.协助处长做好处内各项日常管理工作;
2.参与研究制定审计处的内部规章制度;参与年度审计计划的编制,撰写年度工作总结;
3.负责处内文稿的起草,各类文件和报表的收集、统计、汇总、上报工作;
4.负责审计业务档案的收集、整理、立卷、装订、归档和保管工作;
5.负责文件的收发、传阅、立卷、保管;
6.做好处务各项会议记录及决议落实的督促工作,部门印鉴的保管、使用登记工作;
7.负责处内资产的管理与维护、办公用品的采购与保管、业务经费的报销;
8.收集、整理、组织学习与本科室工作相关的法规制度;
9.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(二)业务科工作职责
1.在分管处长的领导下做好各项工作,积极认真地完成处长授权的各项审计任务;
2.做好与被审单位业务联系,沟通思想,积极作好审计宣传教育工作,解决审计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,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;
3.模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,正确执行审,以身作则,坚持原则,认真搞好审计监督;
4.负责主持审计项目的组织工作,按审计程序认真完成审计项目的全过程,参与审计调查,确定审计目标,审计范围,审计重点和技术方法;
5.负责编制审计工作方案;
6.依照审计工作规程开展工作,确保审计方案的实施。协同组长对审计人员工作进行分工,对审计人员取得审计证据和编制的工作底稿进行复核,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;
7.组织编写审计报告,真实反映被审单位的情况,客观公正地给予评价,具体地提出存在的主要问题,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或处理决定;
8.协同组长对重要审计项目进行后续审计,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,并报告有关工作;
9.积极完成处长交办的其它任务。